加重裁罚!违反职安法裁罚最高10万按次累加 北市11/1实施

台北市劳动局已于日前公告修正「台北市政府处理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事件统一裁罚基准」,针对一定规模事业单位、重点违反条文及重复违反法令情节者等加重裁罚额度。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基于近来职业灾害频传,为有效降低职业灾害发生及强化雇主防灾之责任,台北市劳动局已于日前公告修正「台北市政府处理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事件统一裁罚基准」,针对一定规模事业单位、重点违反条文及重复违反法令情节者等加重裁罚额度,以期减少职业灾害发生。

劳动局长高宝华表示,鉴于职业灾害发生原因大多为违反《职安法》第6条第1项、第26条及第27条等规定,为促使雇主或事业单位确实遵守法规以防止灾害发生,爰针对该基准第3点、第4点第6项、第47项及第48项,并参考劳动部2022年7月27日劳职职授字第11102037651号令修正「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及劳动检查法案件处理要点」第5点规定,修正其适用之规模大小及性质分类,并提高罚锾额度及重复违反之累计裁罚额度。

劳动局举例说明,如违反《职安法》第6条第1项,规模及性质分为甲类(上市、上柜公司、营造工程金额超过1亿元或劳工人数超过300人之其他行业)第1次违反规定罚锾提升至10万元,并按次累加10万元;乙类(营造工程金额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劳工人数6人以上300人以下之其他行业)第1次违反规定罚锾至6万元,并按次累加6万元。至于上述以外之业者,则归为丙类事业单位,第1次违反规定罚锾3万元,并按次累加3万元,以降低对微型企业及承揽金额不高之营造业所造成之冲击。

高宝华强调,为确实保障劳动者权益,促使业者积极预防职业灾害,要求事业单位善尽职安卫管理责任,故加重裁罚,但并非是唯一的降低职业灾害手段,另外统一裁量基准修正将于11月1日生效,实施检查之违反法令案件,一律依修正后之裁量基准处理。

高宝华呼吁,确保职场安全健康是雇主责任,更是企业永续经营之基础,雇主务必恪遵法令规定,以营造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