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累犯 劳动部加重违反职安卫裁罚原则

职安署表示,为强化监督检查效能,促使业者积极预防职业灾害,要求事业单位善尽职安卫管理责任,爰针对职安法重点违反条文、重复违反法令情节及发生重大职业灾害者,提高罚锾额度及重复违反之累计裁罚额度,如甲类(上市、上柜公司、营造工程金额超过1亿元或劳工人数超过300人之其他行业)第1次违反规定罚锾从6万元提升至10万元,并按次累加10万元;乙类(营造工程金额5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劳工人数6人以上300人以下之其他行业)第1次违反规定罚锾从3万提升至6万元,并按次累加6万元。至于上述以外之业者,则归为丙类事业单位,并维持现行第1次违反规定罚锾3万元,并按次累加3万元,以降低对微型企业及承揽金额不高之营造业所造成之冲击。

此外,考量雇主有保护劳工身心健康之法定义务,若雇主为不法侵害案件之行为人,经通知改善未改善者,加重其罚锾金额,如为甲类第1次违反规定即处最高罚锾15万元;另原事业单位如因未善尽危害告知或承揽管理责任,致承揽人劳工发生死亡等重大灾害,第1次违反即处最高罚锾15万元。

职安署提醒,修正要点即日生效,凡于生效日起,实施检查之违反法令案件,一律依修正后之裁罚原则处理。同时也呼吁,确保职场安全健康是雇主责任,更是企业永续经营之基础,雇主务必恪遵法令规定,以营造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