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半导体罚则再加重 赴陆征才广告 劳动部严查

台湾半导体研发人才成为大陆锁定挖角网罗纳入红色供应链目标劳动部5日向各大人力银行说明,近日将严查「赴中职缺」相关规定,强调赴大陆工作征才广告仲介行为绝对禁止,「台湾企业征才派驻中国」也不行,涉及「半导体」等关键字罚则会再加重。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原本就订有相关规定,包括禁止刊登前往大陆就业的征才广告,除非为投审许可、且有营业事实事业单位违者可开罚新台币(下同)10万元到50万元,而人力仲介业者也不得仲介赴大陆提供劳务的行为,违者可开罚5万元到500万元。

劳动力发展署就服组长陈世昌表示,过去在考量两岸人才交流、国人就业机会因素,之前赴大陆就业的征才广告认定较为宽松,主要是针对陆企在台刊登征才广告和仲介,但这次经过行政院部会讨论后达成共识,认为应趋严认定。

在这场说明会上,有不少人力银行提问称,例如经过投审会同意赴陆投资职缺可以刊登征才广告,但人力仲介业者却不能仲介?陈世昌解释,因仲介涉及两岸人力资源流动,需要较多的控管。

据了解,人力银行业者在会中抛出两大问题,包括一、属于例外可放行的「投审会核准赴中事业单位征才广告」,应以台湾公司为征才代表,或以大陆公司为代表?二、针对出差、轮调陆职缺是否可以刊登,或哪些「字词」是刊登赴陆职缺广告时禁止的?劳部官员则表示,这些细节仍须经跨部会讨论。

对于劳动部正在研拟裁量基准,陈世昌表示,判断是否要加重处罚的有两个要件,分别是初犯或累犯,以及是否和积体电路、半导体或IC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