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一律加重罚」违宪挨轰 法务部:酒驾累犯当然可以加重

法务部指出,大法官解释对于酒驾加重其刑绝对不冲突。(图/ETtoday新闻资料照)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日前大法官会议针对刑法累犯加重其刑做出释字775号规定宣告「累犯不分情节,一律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违宪,引发民怨争议。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5日进行酒驾修法相关报告,多名立委关心酒驾累犯难道不能加重罚?对此,列席报告的法务部政次蔡碧仲强调,酒驾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一旦累犯,当然可以加重罚。

大法官解释,因不分情节,基于累犯者有其特别恶性及对刑罚反应力薄弱等立法理由,一律加重最低本刑,不符宪法罪刑相当原则,抵触宪法第23条比例原则,因此宣告相关规定违宪。

针对酒驾修法,立委郑宝清在质询时指出,目前对于酒驾罚则,分别是刑法中的公共危险罪,以及道交条例第35条,前者主管机关是法务部,后者交通部量刑空间也不同。他说,道交条例已经在交通委员会修正多次,不断加重,甚至已超越公共危险罪的罚则,交通部与法务部应该尽快合作,让酒驾相关法制能更周延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交通部长林佳龙及法务部等官员列席报告备询。(图/记者屠惠刚摄)

对此,法务部政务次长蔡碧仲在会中回应,确实在刑法部分与道交条例出现扞格,会尽快推动刑法的修正。他也特别澄清,大法官指出的是累犯「不分情节,一律加重」违宪,而不是指所有的累犯都不可以加重其刑,酒驾可能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一旦累犯,当然可以加重其刑。

另外,郑宝清也提出数据说明,酒驾案件中,机车约占7成,汽车则占3成,而从2016年起,每年机车酒驾件数逐渐下降,但汽车却不断增加。他认为,应该根据危害程度不同、罚金缴纳能力不同,机车、汽车应该分别讨论加重空间,才能真正有效吓阻。

▲林佳龙说,酒驾财阀应该更细致,后续将进行研究。(图/记者屠惠刚摄)

交通部长林佳龙表示,裁罚确实应该要更加细致,对于分别裁罚也会进行研究。他也指出,汽车酒驾案件量递增的状况,可能是因政府加强对汽车酒驾的取缔,因此应该以检查次数与酒驾案件的比例,才能真实反应现况

至于酒精锁的可行性,因目前欠缺国际标准成本过高、安装对象、防止他代吹及欠缺机车酒精锁等问题,还待相关部会研商。蔡碧仲则说,预计周二将邀交通部等相关跨部会单位研议,希望找到具体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