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新法加重处罚将上路 内湖警加强打击「醉」犯

内湖警方在康乐隧道口等路段,加强执法取缔酒驾。(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酒驾加重处罚新制即将于31日上路。(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酒驾加重处罚新制即将于31日上路。(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立法院三读通过《刑法》第185-3条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35-1条修正案,并将于3月31日施行,北市警内湖分局除加强宣导外,也透过执法持续打击「醉」犯。

警方表示,相关修正重点包括:

一、刑法部分:

(一)酒驾有期徒刑3年,得并科罚金30万元。

(二)10年内二度酒驾为累犯。

(三)致人重伤,得并科罚金,初犯100万、累犯200万。

(四)致人死亡,得并科罚金,初犯200万、累犯300万。

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

(一)初犯致重伤或致死,没入车辆。

(二)10年内二度酒驾为再犯,可公布违规人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

(三)同乘者连坐,罚6000元至1万5000元。

(四)未依规定驾驶具酒精锁车辆,罚6万元至12万元。

(五)未依规定使用酒精锁装置,罚1万元至3万元。

内湖分局统计,自今年1月1日至3月23日止,已取缔酒驾交通违规共计69件,除提高易酒驾肇事时段、路段,及KTV、餐饮店等饮酒场所的周边区域执法强度,也结合饮酒场所业者,宣导「喝酒不开车」、「指定驾驶」、「酒后代驾」等观念,呼吁民众切勿酒驾并应注意宿醉上路问题,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