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起重升降机应落实职安 违者最高可罚30万

移动式起重机进行吊挂作业。(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劳动部于今年8月20日修正「起重升降机具安全规则」,明订操作人员监督搭乘人员是否落实相关规定因应修正条文新增事项,台中市政府劳工局今年截至8月底已针对起重吊挂作业实施366场劳动检查,除于宣导会加强宣导外,也列为日后重点检查事项,经查违反规定属实,依起重升降机具安全规则暨职业安全卫生法,得处以3万至30万元罚锾,如因此发生职业灾害,最重将面临刑事责任。

劳工局吴威志说明,目前台中市辖内列管移动式起重机约1000台,劳动部统计103至108年间,全国共发生9起搭乘设备重大职业灾害,台中市虽无案例,也呼吁劳工搭乘移动式起重机从事高空作业时,应优先注意人员防坠措施,搭乘设备结构强度需由中央主管机关认可的专业机构签认,护栏门闩安全措施也应定期维护保养。

吴威志强调,此次修法重点为落实个人防护具使用,并赋予操作人员相当注意义务,也强调操作中如需进行邻近带电线路作业,应事先做好绝缘防护措施,确保人员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