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工作車操作須受訓 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
劳动部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今年1月1日起,操作高空工作车须完成特殊作业安全卫生训练,如有违反规定者,将处以新台币3万至30万元罚锾。
高空工作车为乘载工作人员至高处作业常用车辆机械,劳动部指出,据统计分析101年至112年重大职灾案例,肇灾死亡案例共计41件,主要原因为劳工不熟悉高空车操作及未落实安全管理规范所致。
为防止人为操作不当造成职业灾害,劳动部于民国111年8月12日修正发布「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第128条之9,规定雇主应指派经接受16小时特殊作业安全卫生教育训练人员操作高空车,并于今年元旦正式上路。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为推动相关训练制度,已完成「高空工作车操作人员术科实习规范」、「高空工作车操作人员特殊作业安全卫生教育训练教材」等文件编辑及运作相关配套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办理训练场地、实习机具及设备等相关核定作业,截至去年底已核备71家训练单位,2300余班,完成训练人数超过7万3000人。
职安署进一步说明,高空工作车常用在电力供应、电信配线、土木建筑、仓储运输及广告招牌等行业;经查高空工作车肇灾死亡人数,已从111年的7人降低至去年1人,显现高空工作车操作人员应经特殊作业安全卫生教育训练规定,对于提高安全意识及操作知能确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