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外送员染疫风险 劳部:平台业者须提供口罩、违者罚最高30万

劳动部职安署表示,外送平台需要给外送员口罩及相关防疫设备否则将会开罚。(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全国疫情提升至三级警戒到6月14日,大多数民众都是在居家办公外送点餐需求增加,对此,劳动部职安署滚动检讨修正食品外送平台之外送员(取送餐)防疫重点事项」,要求平台业者应提供口罩等相关防疫物资供外送员使用,若业者未落实,最高可开罚新台币30万元。

职安署表示,为维护外送员之安全,于109年4月订定「食品外送平台之外送员(取送餐)防疫重点事项」,因应目前全国疫情已提升至第三级警戒,且延长至6月14日,考量此波疫情期间,多数民众居家办公,外送点餐需求增加,为强化食品外送业者及外送员送取餐之防疫作为,已与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再次修正该重点事项。

职安署说,本次主要修正内容包括规范平台业者应置备口罩、清洁消毒用品等相关防疫物资供外送员使用,并优先采取「行动支付」及「无接触取送餐」服务机制,避免现金交易产生不必要的曝露与接触。

如果外送至防疫旅宿医疗院所风险地点,外送员应主动与消费者约定于户外通风良好处或指定之适当场所取餐,并遵守相关防疫管制事项。

最后,职安署提到,如果业者未落实相关措施假设外送员与平台属承揽关系,可依照未尽承揽管理危害告知开罚新台币3万到15万元,但如果是雇佣关系,则依职安法第6条开罚3万到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