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薪资未达4万元禁刊登面议 违者最高可罚30万
许多人力银行的征才讯息出现薪资不透明的现象,北市劳动局提醒,薪资未达4万元,禁止在网站上刊登「薪资面议」,违者最高可罚30万元。(本报社资料照片)
许多人力银行的征才讯息出现薪资不透明的现象,台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提醒,薪资未达4万元,禁止在网站上刊登「薪资面议」,违者最高可罚30万元;「就业服务法」部分修正后,明文规定职缺薪资未达4万元,企业必须公开揭示货告知求职民众薪资范围。
征才讯息常见薪资不透明的现象,许多企业刊登薪资面议,但面试后才发现薪资未达4万不符,或底薪加奖金才有4万以上,这些情形都容易造成民众误解而衍生不必要的争议。
陈信瑜说,为避免出现争议,企业在征才资讯揭露采定额(月薪3万元)、区间(月薪32000至35000万)或最低数额(月薪38000以上)等方式,不过区间的薪资不宜超过5千,以免区间过大失去公开揭示的用意。
劳动局表示,「经常性薪资」是指受雇员工每月可得的工作报酬,包括「本薪」与「按月给付的固定津贴」及「奖金」,但不包括加班费、年终奖金、三节奖金及差旅费等,雇主在招募时,应清楚说明薪资4万元以上,是否包含本薪与奖金,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