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趣无罪 男贩卖机摆成人用品挨告 法官:难以产生性欲
自动贩卖机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多,像是手摇饮料、现做鸡蛋糕,都可以在贩卖机买到,不过若是卖情趣用品,是否会违法呢?桃园一名杨姓男子,设置一台「情趣自动贩卖机」,摆放各种情趣用品,像是男性自慰器等,遭检察官以贩卖猥亵物品罪起诉,不过法官认为,自慰是医学允许的,因此判杨男无罪。
根据判决书,杨男设置的情趣自动贩卖机里,摆放的商品外观,有部分女性裸露的照片,至于自慰套材质,成分以矽乳胶为主,虽然外观是模拟女性阴部外型、结构、触感,但与真正女性阴部外观,仍然相距甚远,属男女增加情趣、或个人自慰商品,只看商品外观难以产生兴奋感。
至于另一样情趣商品「口枷(又称口塞)」,使用方式是穿戴在颈部,将圆形球含在口中,纯看外观,更难以使人产生性欲,一般来说,口枷会出现在男女身上,或性爱画面,客观上也并未让大众产生羞耻感或厌恶,难以认定是猥亵物品。
桃园地方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现今医学上,已经将自慰视为正常的性健康,也鼓励作为简易的泄欲方式;至于情趣用品的产生,是现代人为了增加闺房情趣,以此做为辅助,会使用的人,基本上是先产生欲望,才会以情趣用品辅助,难以认定情趣用品有侵害性之道德情感,因此最后判杨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