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重置婚姻遭撤销 吴伊婷:为何性别可凌驾于婚姻?

记者文萱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郑丽君、尤美女11日指出,他们接获陈情,原为男性吴伊婷吴芷仪分别接受性别重置手术后,其中一方先申请性别变更,双方再登记结婚,但内政部最后以两人在结婚当下已为女性为由,不符民法规定而予以撤销。当事人出席记者会表示,内政部于法无据,盼能重新审理

▼民进党立委郑丽君(左三)、尤美女(左二)陪同陈情人吴伊婷(右三)、吴芷仪(右四)召开记者会,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到场共同声援性别多元化。(图/记者王文萱摄)

郑丽君、尤美女上午陪同吴伊婷、吴芷仪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吴伊婷表示,政府仅以一纸公文就想撤销婚姻,这其实对她们伤害很大,也让她们感到不受尊重,「为什么性别这么重要,可以凌驾于婚姻及家庭价值上?」

吴伊婷表示,她们同居4年才结婚,认为结婚就是给彼此保障、承诺及法律上认可的地位,婚姻及成家是每人权利,政府却因性别认可而忽视她们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婚姻,「一直纠结在性别上,这对我们真的非常不受尊重」,她们将采取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

吴芷仪坦言,她常因性别而感到焦虑,便选择改变身体性征动手术,并将证件性别改为女性,「我知道我还是被局限在性别框架,但我是追求性别自由的人,我不想要有性别,我就是我。」

郑丽君表示,两位当事人在登记时,法律上性别确实为一男一女,并依法登记为婚姻关系,内政部却引法务部对婚姻组成应为「一男一女」为由,以一纸公函就要求她们撤销合法婚姻,完全于法无据。

尤美女也说,每人都有权利去建立家庭,不管性别认同如何,任何一个家庭都不能因为性别认同而受到歧视,她更举例,曾有夫妻婚后育有一子,丈夫性别重置,也没有因此被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