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逆转! 跨性别婚姻无效变有效
跨性别伴侣吴伊婷、吴芷仪去年登记结婚,但内政部日前以「结婚当下两人同为女性」为由,发函要求撤销婚姻登记。当事人抗议后,内政部7日举行会议,决定承认两人婚姻关系。虽然这并非代表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当事人希望,自己的案例可提供政府更多性别诠释的空间。
▲吴伊婷、吴芷仪曾努力争取内政部承认婚姻。
吴伊婷、吴芷仪原是男性,去年七月先后接受性别重置手术,吴伊婷先至户政单位办理变更性别为女性,两人去年十月登记结婚,吴芷仪再申请变更性别。内政部指出,《民法》规定婚姻组成应为一男一女,要求撤销婚姻登记。上个月吴姓伴侣举行记者会抗议,盼内政部承认两人婚姻。
内政部昨邀民间团体、专家学者开会,讨论吴姓伴侣婚姻合法性,会议由内政部次长林慈玲主持,认为性别变更采登记制,只要结婚时为一男一女,就符《民法》规定,且法务部曾于一九九四年发函解释,婚后变性并不影响婚姻、亲子关系,因此吴姓伴侣婚姻有效。
会议期间,吴伊婷、吴芷仪在内政部大门外全程等候,听到好消息,直说非常开心,两人还当众热吻。吴伊婷说,结婚成家是每个人的基本人权,感谢社会各界声援,政府终于看到多元性别的存在,她们的个案将成为多元婚姻的指标。
日前陪同当事人举行记者会的民进党立委郑丽君说,当事人在登记结婚时,法律上的性别确实为一男一女,两人在结婚当下拿着户政事务所核发的合法身分证,依法登记结为婚姻关系。因此,这桩婚姻从头到尾都合法,当事人在经过数月的煎熬,能等到这个结果,具有指标性的意义,让人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