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逆转! 跨性别婚姻无效变有效

记者陈佳雯综合报导

性别伴侣吴伊婷吴芷仪去年登记结婚,但内政部日前以「结婚当下两人同为女性」为由,发函要求撤销婚姻登记。当事人抗议后,内政部7日举行会议,决定承认两人婚姻关系。虽然这并非代表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当事人希望,自己的案例可提供政府更多性别诠释的空间

▲吴伊婷、吴芷仪曾努力争取内政部承认婚姻。

吴伊婷、吴芷仪原是男性,去年七月先后接受性别重置手术,吴伊婷先至户政单位办理变更性别为女性,两人去年十月登记结婚,吴芷仪再申请变更性别。内政部指出,《民法规定婚姻组成应为一男一女,要求撤销婚姻登记。上个月吴姓伴侣举行记者会抗议,盼内政部承认两人婚姻。

内政部昨邀民间团体专家学者开会,讨论吴姓伴侣婚姻合法性,会议由内政部次长林慈玲主持,认为性别变更采登记制,只要结婚时为一男一女,就符《民法》规定,且法务部曾于一九九四年发函解释,婚后变性并不影响婚姻、亲子关系,因此吴姓伴侣婚姻有效。

会议期间,吴伊婷、吴芷仪在内政部大门外全程等候,听到好消息,直说非常开心,两人还当众热吻。吴伊婷说,结婚成家是每个人的基本人权,感谢社会各界声援,政府终于看到多元性别的存在,她们的个案将成为多元婚姻的指标

日前陪同当事人举行记者会的民进党立委郑丽君说,当事人在登记结婚时,法律上的性别确实为一男一女,两人在结婚当下拿着户政事务所核发的合法身分证依法登记结为婚姻关系。因此,这桩婚姻从头到尾都合法,当事人在经过数月的煎熬,能等到这个结果,具有指标性意义,让人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