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风心智退化至6岁娶变性女 母告婚姻无效儿出庭:要给她名份

▲林姓男子中风心智年龄退化至6岁,与变性女友结婚,遭母亲提告无效,法官判母亲败诉。(图/翻摄CFP)

记者陈以升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男子2017年与同居10多年的变性女友结婚,母亲认为儿子2014年中风后,心智年龄退化到6岁孩童无法自行决定结婚意愿,向法院提出「确认婚姻关系不存在」诉讼,但法官认为男子意识表达能力清楚,未受到强暴、胁迫,判母亲败诉,仍可上诉。

新北市地院判决指出,2017年1月间,林姓男子与同居10多年的变性人欧姓女子结婚,林母难以接受,向法院提出「确认婚姻关系不存在」诉讼,表示儿子在2014年3月间突然中风,造成中度身心障碍,心智年龄退化到6岁,后来交由外佣欧女照顾,竟然煽动心智退化的儿子到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

林姓母亲表示,婚前曾问过林男为何同居不结婚,当时回答说「(欧女)这人不行」,并且向哥哥表达没有要结婚的意愿,再者登记结婚时,并未通知家人到场,又找不认识的人证婚,婚后还拒绝家人探望、联系聚餐,并清查林男名下财产,认为欧女结婚动机并不单纯。

林男出庭时表示知道结婚的意义,又说中风后都受到欧女照顾,到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时,户政人员问欧女变性前姓名时,也能明确答出;法官调查发现2人同居多年,虽然未结婚,却早已用夫妻相称对方;根据台大医院病历显示,载明欧女是主要照顾人。

日前家事调查官前往林男家中调查时,也说原先想跟欧女结婚,但因她是变性人家人坚决反对,加上工作繁忙,才未论及婚嫁,想等待经济能力变好后再说,直到中风后,欧女的细心照顾,觉得应该要给她一个名份,才会去登记结婚。

法官认为,林男意识清楚,能明确表达自我想法,也当庭证称知道婚姻是什么,明显并未受到强暴、胁迫,且当时2人的证婚人并未如同林母所说,不认识的人,是欧女的姪女以及姪女丈夫出席证婚,完全合法,因此判决林母败诉,全案仍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