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中风后新婚妻子竟是变性女 老母干脆这样做.....
2015年3月间骑机车时中风导致身心障碍的林姓男子,在2017年1月间和同居超过10年的欧女结婚,由于欧女是变性人,林南母亲以儿子心智退化犹如6岁孩童,向新北地院提出确认婚姻不存在诉讼,但法院审理时林男却表示「本来就想和小欧结婚」、「车祸后想给她一个名分」,且结婚时有合法见证人,判决林男和欧女的婚姻有效。
林姓男子和欧姓男子原本合伙做生意,两人相是交往将近20年,且同居10多年,由于当时欧某为男儿身,林男母亲曾询问儿子为何不结婚?当时林男则支吾其词表示「这个人不行」,林男也曾向长子表示不会结婚。
2015年3月间林男在骑乘机车时突然意外中风成为身心障碍者,却在2017年1月和变性后的欧女结婚,林男母亲认为欧女是为了林男财产,向法院提出确认婚姻无效诉讼。
林男母亲指出,儿子中风后心智能力已退化到如同7、8岁孩童,为此林男长子每个月给欧女包括外劳看护费在内共8万元,没想到欧女竟趁儿子心智缺陷之际,私自于2017年1月12日一起去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
林男母亲表示,儿子心智能力已退化到如同孩童,岂可能在重病时期突然结婚而未通知母亲等家人到场,由不相识者担任结婚证人,况且欧女婚后就立刻调查林男名下财产,又禁止家属前往三重住处探视,且开庭时欧女处处限制林男行动,动机可疑。
但林男在调查时表示,「小欧曾是男儿身,怕他们(按指家人)追问,所以会说一些推托之词,其实我很想跟小欧结婚,但怕他们反对,我也想要等经济能力很好再说」、「车祸后想给她名分,不然朋友也会看,她家人也对我很好,我也跟她们很熟」、「我本来就想要跟小欧结婚,但家人反对,而且以前经济还没有基础,等有钱了,因为又忙工作,没有结婚」。
法院调查发现,林男和欧女两人相识交往近20年,同住10多年,林男车祸出院后至台大复诊时,虽然当时2人仍未有婚姻关系,对外均以夫妻相称,且林男对结婚目的和不告知亲友结婚之原因,都有清楚自我意识,明确了解自己「知其所为及不为」之原因,林男对于自身事物可客观合理表达并显示其真实意愿,至为明确。
新北地院审理认为,欧男、林女婚姻见证人为欧女的姪女、姪女婿,具有法律效力,堪认被告二人之结婚符合法定结婚形式要件,判决林男、瓯女婚姻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