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员工训练耍花招!高市劳工局示警:违规最高可罚30万

劳工局表示会加强就业安全宣导并严以执法排除任何影响民众就业障碍。(翻摄照片/洪靖宜高雄传真)

劳工求职市场花样百出,高雄市劳工局指出,传出有业者为想征人留才,以办理员工教育训练的名义,由内部人员担任讲师,训练时数仅3小时还号称价值15万,要求签立本票担保,受训期满后须于公司任职至少2年。劳工局说,雇主与劳工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应符合为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提供培训费用,且应就培训期间、成本及人力替补的可能性综合考量,违者约定无效。

高雄市劳工局指出,传出有业者为想征人留才,以办理员工教育训练的名义,由内部人员担任讲师,训练时数仅3小时,却号称价值15万,要求有意到任的求职者签立本票担保,受训期满后须于公司任职至少2年。劳工局指,雇主办理内部教育训练,增进员工专业技能,需考量该训练是否可让劳工获得该行业进阶职能,如仅为一般性、日常的基础训练,而非更高阶的专业技术,或训练讲师即为公司管理阶层,则雇主支出的培训费用,属雇主应负担之一般性人事成本,不应要求员工支付训练费用或具保服务一定年限,否则恐有假借训练名义,要求员工签立最低服务年限契约的意图。

若是该训练费用尚具有担保聘雇契约履行的「保证金」性质,可依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条第2项第3款之规定,裁处雇主6至30万元罚锾。

另外,现今征才管道多元,除人力银行及传统报纸外,店家透过张贴海报、红布条、民众常使用的FB、IG、LINE等社群平台、或其他网路社群等,都常见职缺广告讯息,在此提醒雇主,如广告内容揭示「限女性」、「男性佳」、「征门市小姐」、「年龄OO岁以下」、「限本地人」等文字,都属于就业歧视,这些文字都已排挤部分求职人应征,影响他们就业机会之平等,日前有民众打电话求职,却疑因性别因素而遭雇主拒绝录用,民众已提供录音向劳工局检举,如查证属实,该雇主将面临30至150万元罚锾。

劳工局提醒,雇主如因工作考量而有特殊征才需求,只能依「能力」判断,不能在征才广告限定性别、年龄等,除非雇主可以证明该工作性质仅适合特定性别或法律有明定,否则就是就业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