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业者小心!1/16起禁卖危害人体「毒化物质」违者最高罚30万

▲1/16起,不得透过网购无法辨识身分平台,贩卖或转让经公告列管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图/环保署提供)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现代人吃喝玩乐都可透过网路达到目的,环保署指出,但这其中对于需要严密管制的「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而言,网路、邮购等无法辨识买卖双方当事人身分交易方式潜藏风险灰色地带,间接可能对大家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因此修正「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1月16日起,不能透过网购等无法辨识身分平台,贩卖或转让经公告列管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违者最高罚30万元。

环署说明,为防制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因而立法加以管制,透过许(核)可制度,在制造、输入、输出、贩卖、运送、使用、贮存及废弃8大运作都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其中也规范了「买卖双方」皆须具有许可或核可之资格。但在生活中带给我们许多便利的网购、邮购平台并不具备审核前述这项资格的机制,可能成为业者规避管理管道,形成安全网上漏洞,且若让这些毒性或关注化学物质轻易流入市面,也可能造成民众滥用、误用等,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

环署强调,世界上每天都会产生出新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一旦被公告为毒性或关注化学物质就会受到管制,现阶段针对已公告的340种毒性化学物质进行管理,关注化学物质未来也将逐步公告。希望网购及邮购平台业者能因此建立自主管理机制,透过平台自律一起守护民众的安全与健康。

公告的340种列管毒化物可依特性区分为以下1至4类毒化物:

1、难分解物质-在环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积、生物浓缩、生物转化等作用,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者。

2、慢毒性物质-有致肿瘤生育能力受损、畸胎遗传因子突变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

3、急毒性物质-化学物质经暴露,将立即危害人体健康或生物生命者。

4、疑似毒化物-非前3类而有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之虞者。

环署表示,总统修正公布「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名称修正为「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明订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不可以透过邮购、电子购物或其他无法辨识交易当事人身分的方式进行贩售,并新增提供交易平台经营者相关罚则,透过法规修正强化管理效果。依据前述法规规定,除违规贩售与使用者有相对应的罚则外,今年1月16日起处违法之平台经营者或提供交易平台者,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