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提租屋专法!房客可要求降房租 违者最高罚20万
▲大台北房价高涨,绿委提「自用房屋租赁法」保障房客权益。(图/记者张一中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为了保护租屋族权利,民进党立委李应元提出「自用房屋租赁法」(租屋专法),草案中明订必须在主计处公布的CPI涨幅约4%时,房东才能调涨租金,反之当CPI下降,房客可请求按比例调降房租,而房客的租金减免请求权不得预先抛弃,违者经主管机关通知而逾期不改善者,可开罚2万至20万元。
李应元表示,此版本中的租赁条件,房屋出租时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职业等非必要之条件。当租赁契约成立后,房东、房客须在30日内,将契约等文件向内政部「申报登录租赁房屋及租金」资讯,并由政府提供公开查询,违者将可开罚3万至15万元。
至于在税捐方面,房屋应缴纳的税捐都须由房东负担,不得已实务上常见的「租金减少、不得设籍或不得申请住宅补贴」等方式规避缴税,否则最高可罚20万元。租屋之修缮,除契约另有订定或另有习惯外,由房东承担。
当租约到期,草案明订若房客无不正当行为,房东若没有自己使用的需要,或没有其他「正当事由」,就必须给予房客延租。为了保护弱势,房客若因不可归责于己的原因而积欠房租两个月,且符合中低收入户标准,房东不得解约,否则将开罚5万至30万元。
▼李应元等18名立委提出「自用房屋租赁法」。(图/记者徐政璿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