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法通过「禁止持有儿童色情品」 违者重罚!

日本通过「禁止针对儿童的买春及色情法」修正案,但动漫电脑动画不在此限。图为著名A漫《妹天堂!2》。(图/翻摄自网路)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日本参议院院会18日通过「禁止针对儿童的买春及色情法」修正案,新法明载对於单纯持有儿童色情图及和影片者将处以徒刑罚款

日本参议院在执政联盟自民、公明在野党等多数赞成的情况下通过此案。新法最快在下个月起施行。

新法规定:禁止基于个人嗜好而持有儿童色情图片、影片的「单纯持有」行为。但动漫、电脑动画作品中的儿童色情部分争议过大,为避免涉及干预创作自由,暂时不纳入规范。在此之前,日本是全球主要先进国家中,唯一对「单纯持有」未科刑罚的国家。

该项修法在国会通过,主要是因为日本警方近年侦破的儿童色情物案件数大幅增加,为防止儿童受害情况扩大,有必要加强规范。

新法明载,以满足个人性好奇心为目的,持有未满18岁儿童的色情照片,将被处以1年以下徒刑、或被科100万日圆(约台币29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已拥有的照片,因需时间处理,所以罚则的适用从新法施行起的1年为宽限期

新法对儿童色情物作了更严格界定,明订「故意暴露或强调儿童与性有关部位」属儿童色情物。另外,也明载惩处针对偷拍、制作儿童色情物的行为,并要求网路服务业者要配合调查机关的调查、及采取防止儿童色情品扩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