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今公告修正裁罚准则 违规贩卖笑气可直接罚最高30万

为因应滥用笑气引发危害个人健康及社会治安问题,环保署去年10月30日环保署公告将「笑气」列为「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内之「关注化学物」。(本报系资料照)

笑气(一氧化二氮)因具有麻醉作用可缓解疼痛,甚至会有欣快感,在非医疗使用下容易因此吸入过量,将造成缺氧引起的突然窒息、昏迷,甚至死亡等风险,环保署今(30)日公告修正裁罚准则,若是业者违规贩卖,且经认定「有污染环境或危害公众健康之虞」时,可加重裁处3倍至10倍罚锾,即可直接开罚最高30万。

为因应滥用笑气引发危害个人健康及社会治安问题,环保署去年10月30日环保署公告将「笑气」列为「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内之「关注化学物」,考量列管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遭误(滥)用,其单一物质、单一次违法运作之潜在影响范畴及人数广泛,仅以现行运作物质数量或违规次数之裁量因子计算罚锾额度,尚难反映违规情节,同时为顾及法律适用之一致性,因此今天修正发布主管机关可加重裁处3倍至10倍。

以列管笑气为例,除了违法运作致人于死或危害人体健康等重大情节,可处最高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罚金最高1000万元之刑责。

环保署毒物及化学局长谢燕儒表示,母法「违反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对于相关违规裁罚是处3到30万罚锾,通常会从3万罚起,但是母法也授权主管机关给予裁罚准则,而违法许有很多样态,例如有贩卖未申报,或是申报数字不对等,本次公告修正是若业者违规贩卖笑气给人不当吸食,且经主管机关依个案事证认定「有污染环境或危害公众健康之虞」时,可直接开罚3万的10倍,即30万,以达吓阻违法情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