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罚了!合欢山暗空公园修法 违规炊煮最重罚3000

游客2月合欢山暗空公园鸢峰停车场违规炊煮,却有法无责,南投县观光处增列条文最重罚3000元,将送南投县议会审议。(翻摄脸书「中横路况交通资讯站」/杨静茹南投传真)

南投县合欢山暗空公园鸢峰旅客服务中心是重要观星场域,却有人无视野炊禁令,占用停车位炊煮,县府接获举发,才发现有法无责,修订《南投县合欢山暗空公园管理自治条例》增列裁罚范围及罚金,违者最高罚3000元,该条文经县府审查通过,将送南投县议会审议。

合欢山暗空公园鸢峰旅客服务中心2019年获国际认证,成为亚洲第3、台湾首座国际暗空公园,今年2月有游客驾驶小货车占用中巴停车位违规炊煮,不听劝阻,还呛停车场管理员「会叫人照顾你」,遭人拍照PO文并检举,县府才发现有法无责。

县府订定《南投县合欢山暗空公园管理自治条例》,同年3月公布施行,明文禁止燃放鞭炮、营火、野炊、烤肉、滑草、露营、搭设棚帐、喧闹或制造噪音等行为,却没有罚则。

县府观光处指出,鸢峰不属于太鲁阁国家公园,游客在鸢峰违规炊煮,无法依《国家公园法》开罚,为了补足自治条例规范不足之处,增列修正条文草案,在鸢峰旅客服务中心从事禁止行为,依法可罚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缓,得按次处罚。该修正条文草案经法规小组审查,2日在县务会议提请讨论通过,将送南投县议会审议。

县府观光处表示,修正条文草案明定,鸢峰旅客服务中心、即台14甲线24K至24.3K道路边线往东500公尺范围内,从事违规禁止行为,县府可视违规事实及证据,依自治条例处行为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缓,得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