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会正式公告「瘦肉精国内禁贩卖」 违法使用最高罚250万

农委会重申国内不予核准申请于动物使用乙型受体素,立场从未改变。(图/记者许展溢摄)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农委会今(7日)正式公告「乙型受体素」(瘦肉精)为禁止国内制造、调剂、输入、输出、贩卖或陈列药品;牛及猪于国外使用莱克多巴胺则不在规范之列。农委会说明,为配合卫福部订定进口猪制食品中莱克多巴胺安全容许量,修正101年9月7日农防字第1011473960公告。并重申国内不予核准申请于动物使用乙型受体素,此立场从未改变。

▲农委会强调,与卫福部每年均成立计划执行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图/记者李毓康摄)

农委会表示,今年8月28日预告修正草案文字内容在预告期间引起大众误解,为避免造成困扰及确保台湾养猪产业竞争力,于今日公告将预告内容修正为「乙型受体素为禁止国内制造、调剂、输入、输出贩卖或陈列之药品;牛及猪只于国外使用莱克多巴胺,不在规范之列」。农委会强调,与卫福部每年均成立计划执行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监测,避免违规残留情事发生,以维护消费者食的安全。查获违法使用乙型受体素者,依据「动物用药品管理法」第40-1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且主管机关应公布违规业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及违规情节,若1年内再犯者,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