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产再喊话!代理教师不只年资 考核奖金、健检一视同仁

关于代理教师待遇,教育部将与相关机关、地方政府进一步研议。(林志成摄)

针对宪法法庭9日判决合格代理教师职前年资不被采计属违宪,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表示支持,但进一步要求教育部,应该进一步给予代理教师考核及考核奖金,同时包括免费健检、以及相同的请假天数等也应到位,以保障代理教师权益。

全教产表示,《教师法》规定「代理教师之权利、义务,由教育部订定办法规定之。」但教育部未订定全国一致性之办法,反而仅「授权地方政府订定补充规定」,造成多数县市政府为省钱,而不采计具合格教师资格代理教师之职前年资。

全教产指出,代理教师全时于学校处理课务级务等,与正式教师一模一样,代理教师的劳动条件本就不该矮人一截,目前仅台北市、新竹县和金门县所属中小学采计合格代理教师职前年资;桃园市及台中市,仅就市立高中合格代理教师,采计职前年资。全教产认为教育部未订定全国一致性之办法应为罪魁祸首。

全教产也接获陈情指出,正式教师有考核奖金、暑假不支薪的外籍英语教师也有考核奖金,但是本土代理教师却没有!如今,各界争取代理教师与正式教师同工同酬,则考核奖金也不该被遗忘。

此外,全教产说,目前代理教师的病假少14天、丧假(父母、配偶死亡)少5天、其他丧假少2~3天,故为落实代理教师与正式教师获得「同工同酬」之劳动条件,除给予代理教师考核奖金外,包括免费健检、以及相同的请假天数等亦应到位,以平等劳动条件吸引留住优秀师资,保障代理教师权益,创造完善教育环境。

教育部回应,将持续推动代理教师相关权益保障事项,后续将依宪法法庭判决意旨,会商各地方政府研修相关法规。至有关全教产所提诉求,将与相关机关、地方政府进一步研议代理教师相关权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