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敘薪遭判違憲 新北:依教育部規定修正

张姓代理教师不满任职的学校不采计过去2年代理教师的年资,只以学历叙薪,声请释宪;宪法法庭今天判决违宪。新北教育局说,尊重判决,将依判决及教育部规定修正相关事宜。

新北市教育局说,宪法法庭判决理由指出,中小学合格代理教师之职前年资提叙事项,具全国一致性,应由中央立法统一规定。

教育局下午回应中央社记者询问表示,对代理教师叙薪,将依法庭决议及教育部办法,尽速重新检视新北市规定,并配合中央修法内容进一步修正,维护代理教师权益。

教育局说,面对少子化及超额教师等问题,教育局112年起提供代理教师12个月的完整聘期,每年需增加筹编新台币4亿元人事经费。

新北教育局说,除因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影响,每年都办理教师甄选,近年开缺数破千,不论教师身分为何,对引领学生学习及发展,都是重要角色,新北市对教师权益依法令保障。

张男于今年3月宪法法庭言词辩论庭时,接受媒体联访指出,如果新北市教育局采计他过去的年资叙薪,累积到现在,他的月薪将相差新台币6000多元。大多数代理教师对此不敢提出救济程序,是因为担心下一年拿不到聘书,但并不代表没有违宪、侵害人权的问题。

新北市立新北高中、汐止秀峰高中,也因为与张男的叙薪案,被张男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不过,都被法庭裁定于宪法法庭审查案终结前,停止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