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大湖环评缠斗13年 水利署:继续推动计划

▲屏大湖开发案去年6月重启环评后,经过10个月、4次专案小组审查,3月13日在环评大会中以10:6遭否决。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为解决南部缺水问题水利署打算花费161亿元兴建高屏大湖,开发计划屡遭环团怒轰而延迟。水利署长杨伟甫22日表示,高屏大湖计划因环差还未通过,退回经济部再检讨,但考量南部地区需要,他认为应继续推动。

规划长达13年的高屏大湖兴建案,去年6月重启环评后,经过10个月、4次专案小组审查,3月13日在环评大会中以10比6遭否决,全案退回经济部就土地利用水资源调度管理、多元替代方案、以及开发必要性做整体检讨。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22日审查102年度经济部主管地方产业发展基金、水资源作业基金。

审查水资源作业基金中编列「固定资产建设改良扩充计划」新台币22亿3150.5万元时,由于过去预算执行率偏低,加上原先编列高屏大湖计划经费因环差还未通过等因素,立委纷纷喊应删除部分预算。

不过因「固定资产建设改良扩充计划」中除了高屏大湖计划编列预算约4亿8650万元,其他还涉及各地水库预算,杨伟甫表示,若删除预算额度超过高屏大湖计划4亿8650万元,恐影响全台水库清淤改造。

经委会随后决定,将「固定资产建设改良扩充计划」预算送院会协商;其他水资源作业基金中包括印刷装订与广告费、取缔滥采砂石与检举违法水利法奖励、管理及总务费用、中区水资源局办理端正政风其他费用,合计删1480万元;而河川疏濬土石处理收入原先仅编列19.5亿元,则再增列2亿元。

另外,经委会审查地方产业发展基金时,较无出现较大争议,仅针对基金中的服务费用小删100万元,至于会费、捐助、补助、分摊与交流活动费,也仅删减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