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大湖开发案毁外销? 水利署:水库仅占毛豆田7%

高屏大湖开发案冲击毛豆外销产区。(图/取自高屏大湖专属网站)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位于屏东里港高雄旗山间的毛豆田,是对日外销重要生产专区,有消息指出水利署想要收回承租土地做为高屏大湖开发案,毛豆外销将受到严重打击。水利署5日表示,高屏大湖第一期工程范围内毛豆种植面积188.86公顷,仅占全台种植面积2.57%,影响毛豆产业其实不大。

水利署指出,高雄荖浓溪上游在八八风灾重创之后,河道地形严重改变,使南部区域已面临水源供需失衡,需开发新兴水区域因应,刚好93年核定的高屏大湖计划正好可以解决难题,开发案的第一期工程(E湖区)约200公顷,仅占全国种植面积2.57%,影响毛豆产业甚微。

另外,台糖公司于民国92年推动离蔗政策,93年高屏大湖计划即经行政院核定,在用地征收前,台糖为活化土地,采1或2年短租方式提供农民耕种高屏大湖工程预定地,农民于租用土地前知情合约并非长期租约

水利署透露,台糖土库农场从96年才开始较大规模种植毛豆,根据农委会资料显示,国内毛豆复种面积于100年度达7338公顷,其中位于高屏大湖第一期工程(E湖区)范围内种植面积为188.86公顷,占全台毛豆种植面积有限,同时也仅占高屏地区种植毛豆土地面积2497公顷的7.56%,水利署认为,高屏大湖计划并未严重排挤原有毛豆种植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