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山子漏油案致国库损失5千万 水利署、台水遭纠正

▲▼ 员山子分洪道。(图/经济部水利官网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104年8月员山子分洪管理中心漏油污染基隆河员山净水场自来水,导致瑞芳地区1万余用户停水近5日,严重影响民众健康、用水作息,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台水公司管理及监督厂商履约不周,求偿不利,致国库损失5000余万元,监委高凤仙11日提出纠正。有关经济部水利署及台湾自来水公司处理基隆河员山子分洪管理中心漏油污染自来水事件调查后发现包括经济部水利署第10河川局的得标厂商及其协力厂商,在执行过程未善尽管理及查验职责水质监管机制形同虚设,以及未妥慎处理善后赔偿事宜,增加国库负担等重大违失案,监察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11日通过并公布监委高凤仙提案,纠正经济部水利署及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高凤仙表示,经济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得标厂商及其协力厂商于104年8月5日上午派员至员山子分洪管理中心进行保养水门机电设施工作,于灌满日用油箱后,疏未手动停止泵浦闸阀,致柴油漏出约173公升,进入员山净水场。该局未订立加油处理的管理标准作业程序,对承揽厂商监督不周,造成漏油事件,使瑞芳地区1万余用户停水近5日,严重影响民众之健康、用水及作息。

此外,经济部所属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员山净水场委外操作案时,任令厂商才胜企业有限公司未落实相关巡逻(视)及观测工作,亦未就督导缺失进行改善,仍将养鱼箱置于净水场室外,不利随时监控水质,相关履约管理及水质监管机制形同虚设。

再者,台水公司明知油污会沉淀于水中,无专业油膜设备无法监测,与才胜公司的委外承揽劳务契约却无检测油污项目,导致净水场取用原水遭油污污染后未能察觉,仍持续出水供应予瑞芳地区民众使用长达1天,严重影响民生用水安全,事后向才胜公司主张抵销240万元,却因契约无检测油污项目而遭败诉判决,核有明确违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