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局遭纠正:日盛生「交十三」案让北市府损失逾3千万

监察院13日通过交十三连开案的纠正,也要求北市府2个月内议处相关人员。(资料照/记者陈明仁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捷运办理木栅线「交13」土地联合开发投资案,因为没有依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市有土地参与联合开发权益分配相关规定,而高估投资人建物贡献成本,导致市府权益损失共计3,669万3,404元,监察院13日认定有明显缺失,通过对于捷运局纠正案,要求北市府2个月内议处相关失职

交十三联开案为日胜生集团推出的捷运共构宅「信义十八」,此联开案是2005年由日胜生集团关系企业均安公司与台北市政府签订。

监察院指出,北市捷运局办理木栅线木栅站土地联合开发投资案,计算北市府与投资人权益分配比例时,没有依照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市有土地参与联合开发权益分配注意事项规定及双方契约内容,扣除掉捷运转乘停车设施兴建成本,因此,高估投资人建物贡献总成本,使其获得较高得权益分配比例,减损北市府原应获配权益达2,115万421元。

监察院近一步说明,又因为高估建物贡献总成本,从而垫高投资人每坪兴建成本,亦造成该府所取得之奖励地板面积,须支付较高委建成本399万623元,又因应获配权值损失,亦有产权价值之增值损失1,155万2,360元,损及北市府权益共计3,669万3,404元,经审核,确定有明显违失。

然而,捷运局于2013年12月间就已经知道市府权益受损,却一职到2015年1月27日才提起民事诉讼,诉请投资人返还不当得利,且其仅诉请给付权益分配比例降低之短配权益金额及高估委建成本之溢付金额共计2,514万1,044元及法定迟延利息,并未诉请给付短配权益之资产增值损失1,155万2,360元及其法定迟延利息。

最后,监察院交通及采购委员会内政少数民族委员会联席会议13日审议,通过纠正案,并已要求北市府2个月内议处相关失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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