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诚墓园案 新北市府遭纠正

坐落于新北泰山区的前副总统陈诚墓园,现修建为「辞修纪念公园」,却遭原地主踢爆属私有地监察院调查发现,政府四十多年迟迟办理产权登记,仅以一纸公文主张,当年政府已付钱收购土地,损害国家与地主权益,监察院内政少数民族委员会昨通过监察委员陈健民高凤仙提案,纠正新北市政府。

墓园原地主踢爆,政府四十多年来迟迟未办理产权登记,一直平白无故使用民众土地,还有地主办理土地移转时,被课了一笔遗产税,要求政府尽快办理征收。新北市与泰山区公所则出具,民国六十一年行政院发的一份公文指出,「以协议收购方式办理陈诚墓园土地」,证明政府早已付钱给地主。

监察院调查指出,政府主张当年与地主以协议收购方式取得土地,却停顿近卅八年,未办理产权登记;事后还出具行政院六十一年的公文证明,地主已领取地价,而不提出受领地价或印领清册等具体文件,有重大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