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黎明重划区弊案虚增12.7亿元 中市府遭纠正

针对台中黎明自办重划区弊案,监察院日前纠正台中市政府。(赵婉淳摄)

台中面积最大,重划利益最高的台中市黎明自办重划区先前爆发弊案,前立委、富有土地开发公司总顾问杨文欣等人,涉嫌利用人头地主,掌握黎明重划会主导权,虚增拆迁补偿、工程费用等共12.7亿元,监委王幼玲、高涌诚调查发现,台中市政府并无任何审查与监督作为;监察院通过纠正台中市政府。

查案监委王幼玲表示,富有公司为取得黎明重划区主导权,买一块地后分给468位人头地主,每人只有A4纸张大小的土地,并于首次会员大会推选出13位理事与3位监事,其中富有公司共取得7名理事、3名监事,等同掌握重建会理事会。

王幼玲说,黎明重划区土地总面积约186.53公顷,土地所有权人共2578人,富有公司的7名理事持有土地面积合计只有251.691平方公尺,占全体理事持有土地总面积的比率为1.39%,占重划区总面积的比率更只约0.0135%,却完全掌握重划事务,形成「小吃大」现象。

王幼玲表示,黎明重划会又虚增拆迁补偿费和工程费共约12.7亿余元,占台中市政府核定费用负担总额的18.29,也就是有近5分之1为虚列经费。但台中市政府宣称尊重重划会的自治精神,指这不是受政府委托行使公权力,而是交由会员大会决定,因此只「备查」会员大会的纪录,

王幼玲指出,台中市政府对黎明重划会未建立审查机制,又未何时审查黎明重划会所送的工程用算书,导致黎明重划会虚增工程费用,影响区内土地所有人权益,显有怠失,因此通过纠正台中市政府。

另一位查案监委高涌诚说,黎明重划区依据的奖励重划办法,虽是「历史的不幸」,但经大法官释字739号解释认定违宪后,已修正相关办法。旧法明定,若对补偿费有异议或是不搬迁,就由理事会协调,协调不成就请司法机关判决。

高涌诚指出,由于地方政府公权力不介入,一定程度的放任,才造成掌握资源的开发公司以小吃大、恃强凌弱,至今虽看不出来台中市政府相关人员有无涉案,但当时的奖励办法过于宽松,法务部或具刑事侦察权的检察官不应该放弃,若涉贪污治罪条例,应想办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