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自办重划纠纷多 监院纠正

针对监察院纠正,内政部回应,已督促台中市政府落实审查作业程序,对于相关争议案件提出因应措施,已配合实务作业需求完成自办市地重划法规修正,后续会依监察院建议,重启法规检讨修正作业。

台中市地政局指出,自办市地重划属于高度司法自治,其争议为地主与重划会间私权范畴,应寻民事诉讼解决。目前包括黎明、辰亿、弘富、大夫第自办重划争议都已在法院审理中,市府尊重司法判决并将依判决结果办理。

监委指出,台中市府仅依据私有土地所有权人及其面积超过半数以上之同意,作为核准唯一考量,忽视不同意参加市地重划者之意见。送交中市府核定之重划计划书也过于简略,缺乏完整财务评估。另截至2024年5月底,台中市有11案财报呈现亏损状态,相较台中公办市地重划盈余动辄数千万元以上,「难以想像」。

监委用字严厉直指,自办市地重划美其名开发公司以重划后取得之抵费地,抵付其投入之开发成本,盈亏自负,实际上却造成重划盈余全归开发公司所有,开发利益沦为私人垄断,更让「自办」一词沦为话术。

监委也点名内政部数十年来均未正视开发公司的管理,且法规疏漏频传,内政部未提出有效因应对策,无法确实督导地方政府落实审查自办市地重划业务,造成自办市地重划成为财团圈地掠夺私人财产的工具,显有怠失。

国民党立委黄健豪表示,监察院点出的案例,都是私权纠纷,只能法律解决,行政部门不能介入,不能选边站。所以监察院要纠正,应该针对法律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内政部修法以后不准自办重划。

中市府地政局强调,自办市地重划的审查是依照「奖励土地所有权人办理市地重划办法」规定办理,目前核准的计划书都依照正常行政程序,由专家学者协助审查并于审议通过后核准,且以公开透明方式公告相关资讯在地政局官网,力求保障地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