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生疑遭校园霸凌 监院纠正嘉义市政府、南兴国中

监察院。(本报资料照片)

嘉义市南兴国中管乐旗班某自闭症学生疑遭校园霸凌,监委王幼玲调查后,质疑校方未遵照法规程序,致相关事件无法查明妥处,监察院通过纠正嘉义市府及南兴国中。王指出,此案反映现代校园中师生间互动已延伸至网路空间,衍生校园霸凌问题,政府应培育师生正确网伦理素养,也该注意假体能训练实为处罚的情形。

监察院接获南兴国中管乐旗班某自闭症(下称甲生)学生家长陈情,指出甲生遭到同学及师长体罚、肢体及网路霸凌,王幼玲申请自动调查,王指出,此案除了校园霸凌问题,班级对学生实施体能训练时经常带有处罚目的,「体能训练」与「体罚」界线模糊,都有检讨空间。

调查报告指出,甲生家长投诉「甲生受同班之乙生肢体霸凌」,南兴国中对此进行校安通报后,启动防治校园霸凌因应小组,却在调查期间自行召开家长协调会议,对此教育部指出,「召开家长协调会」并非法规程序,南兴国中作法与校园霸凌防制准则未符。

王幼玲说,因为家长一度表示愿与学校继续沟通不再陈情投诉,校长「建议」家长切结,甲生家长因此签写声明书。然而,依据教育部的规定,南兴国中均无权限要求家长书面切结,且假设甲生家长当时确实是想撤案,应该由南兴国中据实作成纪录,提交防治校园霸凌因应小组处理。

此外,甲生家长也投诉「导师处罚甲生开合跳500百下,涉及体罚」,虽然南兴国中召开校事会议决定立案调查,却又以前述甲生家长写下的声明书,迳行认定「体罚案不成立」,没有组成调查小组亦没有进行调查,违反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办法规定。

监委王幼玲认为,正当法律程序自应由事权单位或机关遵守,才能维护政府公信力,且法规程序可以保护事件当事人、学校与行政机关,但令人遗憾的是,南兴国中处理上开事件法律知能不足,有多处违失,不仅损及甲生及其家长权益,因为真相自始没有查明,对于相对的学生而言,也同样导致伤害,导致事件最后发展为「甲生家长向监察院投诉、乙生家长对甲生家长提起刑事告诉」两败俱伤的局面,对此,校方难辞其咎,嘉义市府也应该负起监督不周的责任。

监察院呼吁,教育部已指出校园霸凌事件呈现多元、量大的态势,目前「校园霸凌事件调查人才资料库」难以满足教育现场需求,教育部应积极处理改善,以协助各级学校有效处理校园霸凌事件之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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