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狼师要女学生「视讯脱衣让他手淫」 监察院纠正南市府
▲台南一间国中社团教师李俊颕传LINE要求女学生视讯脱衣,同时自己手淫等猥亵行为。(示意图/Pakutaso)
台南一间国中社团教师李俊颕传LINE要求女学生视讯脱衣,同时自己手淫等猥亵行为,校长、主任延迟通报及未依规定处理,监察院16日提案通过纠正台南市新东国中、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及新营高工。此外,知悉少女涉性侵害未登录、兼任教育人员涉儿少性剥削未纳入不适任教师查阅系统,请南市府警察局、教育部检讨改进。
调查报告指出,新东国中课后社团教师李俊颕于2019年1月24日凌晨4时许,以手机通讯软体LINE传「躺平一下会慢慢松的」、「要给我看二十秒吗」、「没脱好等我喔」、「到被子里去」、「脱好」、「再打开」等暧昧讯息、要求视讯看胸部并在手机另一端手淫,对女学生(下称A女)为性猥亵行为。
监委高凤仙表示,2019年2月1日下午3时A女父母至新东国中向陈琳琳校长反映A女疑似遭李俊颕性骚扰或性侵害,并询问如何处理,当时曾雯靖教务主任也在场。A女父亲出示A女与李俊颕的手机对话内容予校长陈琳琳、教务主任曾雯靖查阅,该两人均知悉A女疑似遭李俊颕性骚扰或性侵害等情事,惟未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53条第1项、性别平等教育法第21条第1项之规定及「校园安全及灾害事件通报作业要点修正规定」进行责任通报。
高凤仙认为,迟至2019年2月18日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接获该府警察局新营分局家防官通知,去电新东国中询问本案,新东国中当晚9时22分始进行校安通报及儿少保护通报,核有疏失。2月21日由曾常哲学务主任提出检举调查,迟至2月27日始召开性平会,明显延迟调查工作。
高凤仙表示,A女父亲表达欲厘清真相,但不愿意女儿出面受访,校长、学务主任不当要求A男签下不调查申请书;调查期间因李俊颕迟未出面接受调查,该校在未访谈事件双方当事人情形下,在当年7月8日完成调查报告,认定课后社团教师李俊颕对A女性骚扰成立,并于2019年7月12日经性平会通过先行结案,并决议重新调查,复经台南市政府教育局于2019年7月22日以无行为人及被害人两造陈述及答辩资料等重大瑕疵为由退回学校,要求该校重新调查后,认定李俊颕对A女之行为,因A女未满16岁,符合刑法第227条第4项及性教法第2条第1项第3款之性侵害属实。
另外,李俊颕未具教师资格,新东国中未依「台南市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课后社团活动实施要点」第7点第1、2项之规定,审查李俊颕学经历证明,亦未召开校务会议或相关会议认定其专长,违法聘任李俊颕担任课后社团老师,亦有不当。
监委高凤仙指出,纠正台南市政府教育局之理由为,教育局事后行政调查,仅认定陈琳琳校长1人延迟通报并予以记过1次、裁处罚锾新台币3万元,却未对曾雯靖教务主任之延迟通报予以处置,核有督导不周之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