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钢梁」掉落意外 监察院纠正北市、中市府

台中绿线捷运钢梁坠落现场画面。(资料照/民众提供)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中捷运绿线工程在今年4月10日发生吊装钢箱梁坠落意外,造成4死4伤重大公安意外,监察院10日通过监委提案,纠正台北市台中市政府,监委指出,相关工程施工计划交通维持计划未落实执行,是造成本件重大公安意外重要因素双方皆有疏失,应维护工程品质,使履约厂商善近期契约义务,避免公安事故再度上演。

监察院10日通过监察委员尹祚芊章仁香提案,纠正台北市政府、台中市政府,监委指出,吊装钢箱梁依「结构上部结构安装施工计划书」应设置支撑架,惟因该设施装置耗时,身为监造单位之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竟无人察觉当日施工现场,厂商未依计划设置支撑架,且依交通维持计划内容,钢箱梁吊装作业本应在夜间进行,厂商竟于「日间且交通尖峰时间进行吊装」,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明显有疏失。

另外,监委也表示,台中市政府未就各项工程交通维持计划之稽查作业,妥善配置人力,因而监造机关及承揽厂商无视交通维持计划规范,而根据调查报告指出,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中区工程处监造人员施工进度内容居然须「倚赖厂商告知才能掌握并进行查核」,且现场违法进行吊装作业,监造人员完全未能发觉并及早制止;甚至抽查纪录等监造文件竟未现场填写,而于事后补单再任意销毁,明显缺失且实属不当的行为。

然而,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与台中市政府应落实「尊严劳动生命无价」劳动安全核心理念,监委根据调查报告提出,台中市政府应加强劳动检查外,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也应依契约规范督促承揽厂商落实劳动安全之自主管理,至于针对台中捷运绿线工程计划期程,双方应各行其是,计划期程之修正应兼顾可行性,除了维护工程品质,使履约厂商善尽其契约义务外,同时也能避免公安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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