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司法輕縱加害者 受害者再被傷害

国内接连查出儿少性影像被流传案,受害人身心受创,往往惶惶度日。示意图。图/ingimage

「有些受害人廿年前遭窃录的不雅影片,到现在都仍可能在网路传播」,李俊宏指出,现今这类受害人心理冲击比起过往性侵害事件更加剧,以前仅是少数人看到,就会造成受害人沉重压力;如今相关影像可透过各种社群媒体被流传、甚至犯罪集团透过广告放送,或因某些情色论坛将个资外泄,当事人生活也遭遇侵犯。

「换个国家,搞不好都有人认得出来!」李指出,比起过往,性影像窃录后无远弗届渗透率更强,不仅是隐私权受侵害,对当事人造成的心理冲击,更非一般人能想像。

李指出,大部分性影像窃录的被害人,心理上常出现焦虑症、忧郁症的征状,时而烦躁,时而自残自伤,对人、对社会的不信任,进而影响当事人对未来人生的规画。不只平常怕被人品头论足,难有放松身心时刻,久而久之,不仅对自己的生存价值降低,也对他人不信任,不容易建立人际信赖关系。

林萃芬则表示,多数受害者会先经历急性压力症候群,感觉不洁、反复做噩梦、自责或讨厌自己等反应,若没有任何支持系统协助,很容易进入长期创伤,也就是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

林萃芬指出,多数受害者埋藏在心里的痛苦,如果长期不愿说出口或是面对,有些人会开始恐惧亲密关系,甚至人格扭曲。她认为,社会对受害者普遍不友善,大多民众害怕讨论或是接触这类创伤,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司法单位对于加害者的轻纵,对受害者而言更是一种伤害。

林萃芬说,要帮助受害者远离噩梦,得创造让他们可以安心讲出创伤的环境,一步步帮助创伤愈合,这需要整体社会集体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