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割颈案轻判 受害人父亲:法律变成加害者的保护伞
新北国中割颈案今天判决,国教行动联盟在立法院前陈情,声援受害学生家属杨爸上诉。(林志成摄)
去年底发生的新北国中割颈案,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今做出判决,但受害学生的父亲杨爸透过国教行动联盟发表声明表示,此次判决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倾斜,法律变成加害者保护伞!他认为,少事法对他们太过于宽容,杀人者竟然只有判处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贪污罪,未免太轻?难道司法认为人命不值钱?
杨爸说,二个凶残至极、不知悔改的加害者,因为少事法的保护,能够有机会重返社会,他的儿子却永远都没有任何机会!这二个有谁可以保证他们重返社会后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隐忧?事法应该是要保护那些犯小错之人,而非一视同仁,犯了大错仍不知悔改,为什么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杨爸说,法律可以如此可笑到当凶手凶残过后再来谈教化,他相信每个凶手只要有机会每个人都会找机会减刑、假释,更何况少年监狱只是如同学校的处遇机构并「不是真的监牢」,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了,都已给优渥的处遇环境,不仅不用死刑,还可缩短刑期,如此漠视生命,不仅不尊重人民的生命权,更是给受害家庭二次伤害。
杨爸指出,法律变成加害者的保护伞,他认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错都有法律保障着,原生家庭的问题、犯后表现良好,将来可教化、犯后精神障碍来作为轻判的理由,他完全无法接受!如果今天杀了人可以找出任何理由来轻判,是否告诉我们平民百姓台湾是可以任意杀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