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權法遭疑保護加害者 卓榮泰: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
行政院长卓荣泰(左)与副院长郑丽君(右),上午出席媒体茶叙,回应「经济发展委员会」等相关议题。记者林澔一/摄影
台北市信义区某私立幼儿园园长之子涉嫌性侵、猥亵逾20名女童,立委质疑「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媒体不能揭露细节,是变相保护加害人。行政院长卓荣泰强调,这是误解,法律保护的是被害人不是加害人。
卓荣泰今日上午偕副院长郑丽君、秘书长龚明鑫、发言人陈世凯、副发言人谢子涵出席媒体茶叙。针对北市私幼狼师案,媒体提问,碍于「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未揭露过多细节,被质疑是变相保护加害人。
对此,卓荣泰说,法律保护的是被害人不是加害人,媒体在报导过程中谨慎小心,不是件不好的事,但若解释为「保护加害人」,可能是误解法律原意。
他说,此事引起讨论,是因报导过程中,指出被害人的某种特殊身份,让外界容易比对,这点仍要谨慎小心,「真正的保护是被害人,不要揭露出来的是被害人。」
卓荣泰指出,他认为透过公权力伸张保障人民权利非常重要,要让社会知道善恶之间的份际,但不是要公审加害人,因为台湾有法律制度,且重视人权是基本条件,「但没有一个法律是在保护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