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的多少在法律上受到哪些保护?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定保护标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对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借款

自2020年8月20日起,新发生的借款年利率不得超过借款成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这是为了确保借贷市场的稳定和借款人的合理负担。

二、对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借款

对于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的计算将采取分段方式。具体来说,2020年8月19日及之前的利息部分,年利率不得超过24%;而自2020年8月20日起,利息的计算将按照新的标准,即不得超过借款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进行的一种资金融通行为,通常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这种金融活动历史悠久,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但请注意,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从事的贷款业务,并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二、民间借贷利息的标准

1. 对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借款,如果债务人已经偿还了部分利息,那么最高月利率为3%;如果尚未偿还,则最高月利率为2%。自2020年8月20日起,利息将按照借款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计算。

2. 对于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如果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法院将予以支持,即适用年利率不得超过24%的标准。而对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将按照一年期LPR的四倍标准计算。

3.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这个利率可以在“中国货币网”官网上查询。

三、超过法定标准利息的法律后果

在民间借贷中,法律设定了最高的利率标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了这个标准,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此时,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超过最高利率的约定支付利息,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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