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少权法遭疑「保护加害人」 蒋万安喊话中央讨论更明确标准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台北市信义区一家私立幼儿园的园长儿子涉性侵孩童,还拍600多部私密影片,引爆全台怒火,但因《儿少权法》规定不得揭露被害人学校、身份,导致媒体无法多加报导;而监院16日主动公布幼儿园与狼师姓名,引发外界质疑标准。台北市长蒋万安17日喊话,希望监院、NCC、卫福部能共同讨论更明确标准,让地方政府有更明确规范遵循。

▲台北市长蒋万安出席拒烟活动前受访。(图/记者林敬旻摄,下同)

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69条规定,媒体不得报导或记载受害的儿少当事人姓名,或其他足以识别身分资讯。

就在媒体因《儿少权法》无法公布信义狼师幼儿园相关资料时,卫福部保护司司长张秀鸳16日称,没有不得报导加害人的规定,而是在报导儿虐、性侵等案件时,要注意不得揭露被害人身分资讯,如姓名、影像、声音。至于法条规定不得揭露学校、班级的部分,因为幼儿园不属于学校,所以并没有不能报导幼儿园名称。

不仅如此,监察院16日要调查北市府对「狼师案」疏失时,直接公布幼儿园名为「私立培诺米达信义幼儿园」,涉案教保员、园长之子名为「毛畯珅」,且批评北市府3月12日发布行政调查结果新闻稿,既已作成公布姓名及机构名称的行政处分,且该园已于2023年停业,却又不对外揭露该园名称,实有自相矛盾之处,致遭外界误解《儿少权法》69条变相包庇加害人。

蒋万安17日上午出席「拒绝烟害,享受纯净生活」记者会,针对监院公布幼儿园名字、狼师全名,北市未来会不会主动揭露?蒋万安表示,最主要是《儿少权法》第69条有相关规定,北市也都会配合监察院的调查,「我们也很希望监察院、NCC、 卫福部等能够共同讨论一个更明确的标准,让地方政府在第一线执行时,能够有更明确的规范遵循」。

被问到会不会觉得媒体无法报导狼师姓名,是变相保护凶手,而不是保护被害人?蒋万安回应,法律有相关的规范,但是在执行上面,如果能够共同讨论更明确的一个依循标准,「我想能够会有更好的依循」。

蒋万安提及,已经请同仁盘点,在适用法律上,有哪些是可以让中央来共同讨论修法;其中一项就是针对《儿少权法》第69条,对于媒体是否可以公布或报导相关资讯,如果是已知得以识别相关的被害人,那有没有相关保密义务的例外规范?这个部分如果能够有更明确的规定跟审议原则,在执行上会有更明确的依循标准。

媒体追问,但网路上已有公布幼儿园名称?蒋万安强调,还是会依照过去遵循的原则,以及过去处理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