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颈案引众怒 律师吴炳辉:未成年加害人感化后应再入狱

割颈案引众怒,无党籍云林海线立委侯选人吴炳辉30日以律师角度分析,未成年者犯5年以上重罪即适用刑法,即使此案以《少年事件处理法》进行感化教育,待成年后应要再送监狱服刑。(吴炳辉提供/张朝欣云林传真)

新北国三生持刀攻击同学颈部致死案引发众怒,无党籍云林海线立委侯选人吴炳辉30日以律师角度分析,未成年者犯5年以上重罪即适用刑法,即使此案以《少年事件处理法》进行感化教育,待成年后应要再送监狱服刑,另外也可考虑公布未成年者法定代理人,才能发挥遏阻作用,避免憾事再发生。

开业律师吴炳辉表示,此次割颈案引爆社会怒火,目前未成年犯罪者的司法防御体系主要为《少年事件处理法》,少年犯案时大多没有意识到法律问题的严重性,大多处于当下的失控情绪,此案是故意杀人或过失致死要再判定,目前会先由少年法庭与地检署处理。

吴炳辉说,目前《刑法》规定,即使是未成年者,只要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一般都适用《刑法》,但未成年者思虑不周、涉世未深,为避免剥夺孩子日后前途,此案可能偏向「过失致死罪」,以《少年事件处理法》处理,不会用《刑法》。

吴炳辉指出,未成年犯罪的防制,相关部门应要全面互相配合,若出现触犯5年以上重罪少年犯,就要启动专案处理,建立一个机制,教育、社会、卫生等单位要介入评估,司法体系持续追踪,避免连锁模仿犯的出现。

对于社会传出「私刑正义」,吴炳辉认为这主要是希望符合一般人的法律期待,还有被害人创伤弥补,但法律体系还是有其公平正义,须依法律程序走,如何复原式的弥补是重要的,要兼顾价值情感与被害人弥补。

吴炳辉提到,由于未成年者有保护伞,之前曾发生少年卖盗版色情片,却没有什么法律上的责任,只能用《少年事件处理法》,刑责本来就过低,法代人也不用负刑事责任,建议重大个案可考虑公布法定代理人,发挥遏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