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颈案网连署修「少年法」没用?律师点一大关键:大家搞错方向

新北校园割颈案引起网友愤慨,连署要求修法「少年事件处理法」。(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校园割颈案引爆全民怒火,不少网友开始连署,要求下修儿少法年龄。对此网红「雷丘律师」朱立伟坦言其实没有用,因为问题的根源在于刑法,大家都搞错方向了。

朱立伟在粉专PO文「少年事件处理法修法有用吗?」,他表示要看大家在乎的是什么,若大家在乎的是未成年杀人为何不能判死,那是因为刑法63条原本就规定未满18岁或已满80岁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减轻其刑。因此要修的是刑法而非少年事件处理法。

朱立伟说,如果大家在乎的是未成年者不会留前科,的确属少年事件处理法第83-1条,告诫、责付、转介满两年、保护处分或执行徒刑满三年,法院依规定会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纪录及有关资料之机关将前科纪录加以涂销,等同于无前科纪录。「如果未成年人杀人可以处死刑或无期徒刑,这一条好像就没那么重要了?」,朱立伟表示还是要考虑其他犯罪类型的少年犯。

朱立伟强调,重点在于修法是立委们的职责,大家跑来找律师抱怨法规不合理没用,如今选举快到了,大家有没有关心自己选区立委政见是什么,还是网路上抱怨完,不去观察候选人法律素养就直接投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