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引吴成典案卸责 律师驳:完全不同案件

民众党新竹市长候选人高虹安的助理费风波争议不断,她14日拿出前立委吴成典涉助理费案的无罪判决,为自己辩解。(邓博仁摄)

民众党新竹市长候选人高虹安助理费争议不断,她昨拿前立委吴成典涉助理费案的无罪判决来辩解。律师黄帝颖反驳,这根本是两件完全不同的案件。

根据裁判书,2008年检察官起诉吴成典夫妇等人利用挂名人头助理,诈领公费助理薪资与年终奖金,2010年金门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吴无罪、2011年金门高分院二审仍判吴无罪,检察官上诉后,2012年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历审判决吴无罪,主要理由是吴案中,检察官无法证明吴在行使职务时,利用其立委的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加上检方的证人证词恐有遭恫吓、误导,不能证明吴犯罪。

黄帝颖说,高拿吴案判决当借口,就是对她低薪高报人头助理,诈领助理费的明确犯行,犯后毫无悔意,辩词完全违反经验法则。

他说,吴与高的案件有3项不同点,吴并没有像高一样,把助理公费拿去洗发等公费私用;其次吴案无罪理由中,有证人违法取证问题,高案没这问题,另高的助理有核销公费,却实际领薪0元的问题。

律师詹晋鉴表示,高与吴案确有诸多不同,以年初最高法院将诈领助理费5万元的前北市议员童仲彦判刑3年10月定谳,就是他把公费助理薪资「回捐」给服务处做私人用途,认定触犯贪污罪,高如何解释此不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