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国三生割颈案!被害父亲喊话政府提6点呼吁

新北市一名国三学生去年底遭隔壁班男同学持弹簧刀割颈亡,新北地检署昨依涉犯杀人罪起诉少年与涉嫌教唆的「干妹」。(陈慰慈摄)

新北市一名国三学生去年底遭隔壁班男同学持弹簧刀割颈亡,新北地检署昨依涉犯杀人罪起诉少年与涉嫌教唆的「干妹」,被害学生父亲今透过前板桥市民代表石一佑发声表示,检方以杀人罪起诉,让他看到了司法的初步正义,并提出6点呼吁,望政府尽速修法,守护孩子的校园安全。

被害学生父亲表示,谢谢大家对我们全家的支持与关心,这4个多月以来,没有一天可以一觉到天亮,总想着儿子能否到梦中来和我说说话!每天晚上总是莫名奇妙的醒来,然后又在失望中入睡,周而复始完全陷入痛苦的无限轮回之中。

感谢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在调查3个月后,新闻报导指出地检署检察官以杀人罪起诉郭、林二名加害者,让他看到了司法的初步正义,在此感谢检察官公正的起诉,感谢一线法警、法医提供足够证据证明此2人泯灭人性、任意剥夺他人性命。

望司法能加快脚步让逞凶之二恶徒求处重刑得到应有之刑责,别把所有过错及责任推给社会大众,人民承担不起没有司法作为社会安全后盾的日子,学生更没办法处于有人随时藏刀在身的学校生活之中!

他期望修法的路上能够集结更多的力量,让政府相关单位能正视人民的声音所以再次提出沉重呼吁守护千万孩子:请政府相关单位能尽速促成以下修法:

1.涂销记录:只要涉及刑事案件,应不得涂销相关记录,非行少年最终也会长大,年轻时就要开始学习对自己所做所为承担责任,隐恶不是给少年机会反而是给少年错误的价值观念,因为有法律可以帮我隐瞒事实,作反向教育,另一方面作恶者如狼披上羊皮混入羊群,在现今社会安全网失衡的教育体制下,谁能担保不会再有下一个被残杀的小羊呢?请给我们千万孩子一个自保生命安全的机会。

2.调查官人员审慎评估:调查官应审慎评估自己是否能照顾好受其监督的人数。

3.遇重大刑事案件少事法应回归刑法:涉及刑事案件五年以上刑期的未成年人,不应受少事法保护,应适用刑法,非行少年要知道法律最底线不是无止境纵容,犯了大错还是要自负法法其责,否则【年少就可杀人】,置社会安全何处,再者更保护少年,防止被不法者诱导造成一生的不幸。

4.家长刑责:养不教、父之过,人权团体给与学生高度权力扩张,学校没有管教权,管教权最终落在家长身上,板桥区政顾问石一佑表示调查过程中家长没有教导孩子认错反而在外面颠倒是非黑白讲不实言论,试问这样的家长怎么可把孩子教好呢?现今教育体制下家长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当孩子还没有犯大错前,父母应该随时伸出爱的双手拉住自己的孩子别放任不管,所以我们强力主张未满十八岁若犯刑事案件,家长应负担相对的刑责,是家庭教育所需担负教养刑责,不是只负民事赔偿责任了事,且如果家长蓄意脱产就全无责罚了,最后把责任推给社会大众。

5.追踪行为偏差的少年:单位应主动且积极追踪记录偏差行为的少年。避免在事件发生后互踢皮球,而是应有科学的方法导正偏差行为,而非仅仅要求抄经文。

6.中介学校:行为偏差的学生应先到中介学校,再由中介学校评估其回归正常学校的可能性。在回归前,需与该校做好衔接工作,而非仅仅通知学校有这个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