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批:受害者辭職 加害者改當校長

遭受霸凌的被害教师为何在决定离开职场后,还要提申诉?代理暨代课教师产业工会理事长黄湘仙表示,遭霸凌的老师以代理教师居多,原就属于弱势,为求工作,只能硬吞,在离开校园后,认为不应受到如此对待,提出申诉,希望终止校长、正式老师们言语霸凌、职务压迫。

黄湘仙指出,台北市曾有一起职场霸凌案件进入调查程序,等到成案后,受害的代理教师早就离开学校,但加害教师还留在学校,保有工作。由此可见,校园职场霸凌加害者最终可能遭受的处分偏轻,无法取得吓阻效果,而被害教师提出申诉后须承担的损失较大,常可能没了工作。

「校园职场霸凌案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全教产理事长林硕杰说,处理过一起职场霸凌案,查证属实,加害者被记过后,却能转任或遴选上他校校长,令人不解。

例如,先前全教产处理过一起某高中校长职场霸凌案,加害者成案后,却转任另一所技职学校担任校长,反而职位高升,让提出申诉的职员感到不可思议;另一所高中校长秘书霸凌校内教职员,成案之后,该秘书居然遴选上其他学校校长一职。

全教总法务中心执行长林金财表示,现行惩处规定,教职员无法因「职场霸凌」记过,建议订定职场霸凌相关规范,厘清惩处。

对此,教育部表示,涉霸凌行为人如经调查审议后,确认霸凌行为属实,依调查报告建议及审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