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女店长逼辞 被害者痛批恶心

女房仲「小琳」遭有性侵前科的孙姓同事下药迷奸,事后她羞愤爬上6楼阳台外墙,警消铺设气垫,经1小时苦劝,才把她救下来,连夜验伤并受理她的报案。高雄市警局依妨害性自主罪嫌传唤孙究办。(摘自脸书)全国各县市安心专线1925

高雄房仲性侵案,被害人「小琳」向女店长揭发孙的恶行,没想到同为女性的刘姓店长先要她休息一阵子,之后以总部抽测她的良民证不合规定,要她补件,最后告诉她,因有缓刑纪录,要她辞职。她说,加害人服刑过,能留下来工作,自己是被害人却要离职,情何以堪。

《就业服务法》规定,除非像保全业、计程车执业登记、居家式托育服务及补教等特定职业,其余工作无理由或任意要求职者提供良民证(警察刑事纪录证明),最重可处30万罚锾。

不动产经纪业没规定要良民证,每家房仲都各有规定,有的不需要,有的要求几年内纪录即可,有的却要这辈子全部刑事纪录。小琳离职后,在北部找到另家房仲,她坦承有缓刑纪录,对方也愿意录用。

小琳说,她5月缓刑就期满,孙性侵服刑7年,不可能符合良民证资格,同家店标准不一,质疑女店长为了业绩,包庇纵容犯罪,把报案「破坏团结」的她踢出公司。

女店长甚至在脸书写下,「我们只要狮子,不要猫,哭哭啼啼装可怜的不要来,因为这世界只属于强者。」疑似暗批小琳,小琳心痛直呼,「为了钱,不讲是非,继续伤害其他无辜的生命,真的好恶心。」全国各县市安心专线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