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476件杀人案仅1判死 程序严谨

宪法法庭就死刑是否合宪进行言词辩论,最快7月底前宣判。(杜宜谙摄)

王信福等37名死囚声请释宪,主张死刑违宪,宪法法庭23日进行言词辩论,37名死囚由16名律师组成庞大律师团轮番上阵,提出废死诉求,与主张死刑合宪的法务部4名代表争锋相对,经过一整天马拉松式辩论后,审判长谕知3个月内宣判,必要时得延长2个月。死刑违宪与否,宪法法庭最快7月底前宣判。

15名大法官中,蔡彩贞3名大法官曾参与死囚案件审理或辩护,回避审理,因此宪法法庭昨一开庭,检察官出身的朱富美大法官就遭声请回避审理,经宪法法庭立即评议,裁定朱不须回避。

死囚由李念祖律师等16人代表陈述意见,主张「生命无价」,国家不该以死刑来剥夺任何人的生命权。法务部检察司司长郭永发强调,我国大法官先前已3次对死刑作成合宪解释,死刑不当然违反生命权保障,生命权受宪法保障但并非绝对,死刑不当然侵犯人性尊严。他说,近5年有476件杀人案确定判决,仅1案判死定谳,显示法院判死相当严谨。

郭永发说,死刑不当然构成酷刑,日本及韩国都已对死刑作成合宪判决,认为死刑不违反比例原则,且死刑是最后手段,台湾目前也只针对情节最严重之罪,无其他刑罚替代的不得已情况,才会判死。

6名提供专家意见的学者,也呈现废死及反废死不同主张,半数学者认为死刑侵犯人性尊严、剥夺生命权而违宪,但另一半学者认为宪法应追求「所有人」的正义,不是重视加害人,死刑应合宪。

中正大学教授赖拥连认为,这15年来大法官作成的多数解释,大多是有利于加害人,司法天平已失衡,且民调有8成以上民众不赞同废死,死刑制度存废应由国会、立法机关决定。

宪法法庭结辩时,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简美慧以郑捷随机杀人案为例,认为如果刑罚没有死刑就不能让郑捷「罪责相当」,让他为自己犯下的罪刑负责。

简美慧表示,37死囚要为自己犯下的罪负责,宪法法庭也应考量被害人的人权,宪政价值的天秤,应该在生命权保障、法益保护、罪责相当及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而非一味朝向被告人权保障倾斜。

她表示,死刑是重大争议,大部分国家都是透过政治解决,违宪审查宣告死刑违宪是很少数;台湾目前对于废死尚无共识,大法官不应改变过去死刑合宪的见解,且释宪机关自我克制,基于权力分立,死刑存废应尊重行政及立法机关,司法不能超越宪法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