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扁案关键曝光!法务部报告:未判决案件不在范围内
特赦扁案!立法院明天邀请报告,法务部将提书面说明供参考。(中时资料照)
外传蔡英文总统将在本周特赦或减刑前总统陈水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明天(15日)将邀请法务部报告。法务部将向立委提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指出,特赦是宪法赋予总统专属职权。停止审判中之案件,并非特赦权范围,具体个案中如有未没收的犯罪所得,仍不受特赦效力之影响。
法务部表示,法务部尚未向总统府、行政院提出特赦扁的研议意见,法务部是应明天立法院报告,提出书面报告供立委参考。
法务部将于明天向立委提出的书面报告指出,行使特赦权为专属总统职权,要以宏观角度盱衡全局决定是否行使赦免权。总统倘欲发动行使特赦权,得依赦免法第6条规定发交研议,至于是否发交研议,仍取决于总统裁量。
报告并提及,按犯罪所得,属于犯罪行为人者,需要没收。特赦不影响确定裁判主文有关没收之决定,故应依确定裁判主文执行没收。因此犯罪所得并非特赦范围内,仍须没收。
法务部书面报告指出,停止审判案件属于未经判决确定案件,应由审判机关认定是否原因事实消灭,而可继续审判。尚未判决确定案件不属于特赦范围,仍须由审判机关依法办理。
审判程序进行中,如遇有刑事诉讼法第294条至第297条情形者,法院分别情形应或得停止审判程序,此时仍处尚未判决确定之阶段。依同法第298条规定,停止审判原因消灭时,法院应继续审判。
该份报告结论,特赦是宪法赋予总统专属职权。停止审判中案件,应非可得行使特赦权范围。具体个案中如有未没收的犯罪所得,仍不受特赦效力影响。法务部如奉总统令行政院转令为研议,将以人道考量,并兼顾刑事政策为原则,拟具合法、合理、合情之意见,陈请总统钧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