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陳水扁停審案件 非特赦權範圍

前总统陈水扁。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邀请司法院及法务部讨论赦扁案。法务部书面报告书指出,特赦是宪法赋予总统专属职权,不过,停止审判中之案件并非特赦权范围,具体个案中如有未没收的犯罪所得,仍不受特赦效力之影响。简言之,蔡总统即便特赦陈水扁,审判中的四案、未没收款项,均不属此次特赦范围。

法界人士也指出,依过去解释,特赦不及于审理中案件,若未来其他案件陈水扁仍遭判刑定谳,除非赖清德在总统任内「也特赦」,否则陈仍难免牢狱之灾。

目前陈水扁停审的案件,包括侵占总统府公文案、教唆伪证案、陈敏薰买官案洗钱部分与二次金改国泰并世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