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程序违法!TVBS杀人案报导被罚20万遭法院撤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本报资料照片)
TVBS新闻台去年3月间播送「新店随机杀人案」相关报导,因不断重复嫌犯持刀刺向被害者的画面,遭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认定违反新闻普遍级规定,挨罚20万元。TVBS提行政诉讼求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调查发现,NCC针对该案仅遴选14名咨询委员开会,不符19人规定,原处分显有瑕疵,判撤销原处分,可上诉。
TVBS新闻台去年3月15日10时许播出「直播主刺死无辜骑士恐逃亡遭法院羁押」新闻,NCC认为该新闻不断重复播放嫌犯持刀作势刺向被害者画面,虽然画面有作局部处理,但配上记者口述及文字说明后,观众仍能辨识行凶过程,已逾越新闻报导画面应符合普遍级的规定,遂依卫广法裁罚20万元。
TVBS提告请求撤罚,北高行指出,NCC订有「广播电视节目广告咨询会议处理建议作业原则」,依该规定,处理涉及违反儿童及少年保护、公序良俗、内容分级等节目或广告内容时,应从咨委名单中遴选19人组成咨询会议,19人中至少要一半出席开会,就案件违法事实与法律构成要件分析、讨论后,作成应予核处。
北高行调查发现,NCC于去年5月14日召开咨询会议时,仅遴选出14名咨委,13人出席,不符应遴选19人的规定。NCC虽抗辩,19名咨委只要有半数即10人出席即可开会,该次会议共有13人出席,已符合出席人数规定,但北高行认为,相关规定并无授权NCC自行裁量委员人数,NCC应自我拘束,尊照办理,必须遴选出19名咨委才行。
北高行并指,出席该次会议的13名咨委,有8人认为TVBS的新闻违法,5人认为未涉违法,差距只有3票,如果加上NCC漏未遴选的5名咨委,表决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因此该次咨询会议作成的处理建议不具参考价值,原处分有判断上的遗漏,应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