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杀、杀警、杀亲人会判死?法务部长郑铭谦:都算非常严重

法务部长郑铭谦(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右)质询行政院长卓荣泰。(国会频道)

大法官宪法法庭日前对死刑做出解释,被认为是「有条件合宪」,形同实质废死,问题在于情节最严重方可判死,情节最严重标准为何?国民党立委罗智强24日质询,奸杀、杀警、杀父母、杀小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算不算严重?法务部长郑铭谦表示,「这个都算非常严重的」,罗智强说,接下来就看法务部对死刑定谳的死囚是不是也是用这标准来看。

罗智强指出,目前37死囚中,有人奸杀83岁老妇人,有人10年连杀3人,有人杀母亲、杀婆婆、杀丈夫为诈领保险金,有人霰弹枪杀警察,有人绑票勒赎弃尸,有人KTV纵火,更有人直接呛法官「没判我死刑,我的个性会继续杀人」,如果这些都不叫情节严重,还不知道什么叫情节严重。

罗智强认为,宪法法庭的判决形同实质废死,他直言,赖清德总统任内,一个死刑都不会执行。罗智强也对行政院长卓荣泰说,「我希望你用行动否定我,赖总统任期结束前来跟我说是我错了,非常乐意你来指正我的错误。」

卓荣泰表示,这些行为是无法被容忍的,法律也无法容忍,如果合于正当法律程序,政府就必须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