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原料做「海鲜产品」流渔市 6吨恐被北部人吃下肚

▲使用过期产品制成的深海鱿足。(图/食药署提供)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用过期原料制作海鲜产品,实在太恶劣!食药署连同屏东县政府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卫生局于1~4日稽查浤业说品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发现泰式果香海鲜、深海大鱿足、黄金鱼卵等3像产品,皆使用过期原料及添加物制成。食药署科长吕昀儒说,过期产品主要经刘姓中盘商卖给台北渔市,再贩卖给北部流动性摊商,近2年来约有5~6吨被民众吃下肚。

吕昀儒表示,浤业食品使用的过期原料及添加物,主要有洋葱粉、油性辣椒精、水性辣椒红柠檬香廖甜味剂胡萝卜素肉类软化剂、多磷酸钠黄色四号等9项,过期时间在几个月至2年不等,所制成的3项产品,除了流向北部渔市场外,泰式果香海鲜与深海大鱿足也同步于「优食网」上贩售,但贩售对象为一般散客,目前只卖出10几包,优食网也于网站上发出公告,将追回2年内的产品,并全额退款2倍,以表歉意

▼使用过期产品制成的泰式果香海鲜(左)与黄金鱼卵。(图/食药署提供)

食药署表示,在查获浤业食品的劣行后,已立即封存相关逾期食品添加物及原料,并责令业者下架回收产品,截止至3日,总共封存违规产品876.4公斤。

依照《食安法》第15条规定,使用过期食品添加物制成产品,可依同法第44条第1项第2款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目前全案交由台北市卫生局裁处。食药署也呼吁业者应使用保存期限内之食品添加物及原料,并持续督导卫生局全面将违规产品下架回收,依法严办不法业者,以维护消费大众食的安全。